正文 第四十三章 铁橡树勋章(1 / 2)

脉代奥拉神学院并不是一个能够频繁生产故事的场所,即使连一位皇家占星师死亡这种放在朱庇特城一定会大肆宣扬的事情都没有掀起半点涟漪,圣尔忒米斯离开主修道院后的第二天老占星师德黑撒便安详逝世,葬礼简朴,老人留下一份遗嘱,将忏悔地房间内的东西都赠给奥古斯丁,一根龙眼法杖,十几颗采集于马太福地的高品质黑水晶球,但没有留给奥古斯丁一本占星术书籍,哪怕是一份草稿都没有留下,她的毕生心血都在一夜间付之一炬,这让奥古斯丁彻底绝了做个大神棍的念头。

奥古斯丁的生活简单却充实,抄写经书,频繁祷告,骑士训练,博览群书,其中的空隙还可以去忏悔地向克拉苏家族的老家主询问一些帝都趣事和帝国框架,或者与那名异端探讨一下梵特兰蒂冈教廷的弊端,奥古斯丁把荷复活大教堂关于镜厅的那部分羊皮图纸临摹稿分别交给这个曾经的教廷图书馆负责人以及另一名老魔法师,深陷其中的两个老人就像是被奥古斯丁放入一个迷宫,替这个狡猾的年轻神父寻找出路,两个年岁加起来起码有一百五十以上的老人怎么会猜不出这位年轻司祭的想法,只是在枯燥的脉代奥拉苦修生活中有一抹如此暖色调的插曲,就算被后辈算计了一次,对最终如德黑撒一样葬于山脚的老人们来说也无伤大雅。

很快,奥古斯丁便在脉代奥拉度过了将近三年岁月,三年,也许不足以让那棵铁拔翁树长高出一寸。但足够让奥古斯丁和他的两名死党由少年蜕变成青年。

奥古斯丁很庆幸在脉代奥拉遇到两个不复杂的同龄人,约克的不复杂是说他地城府不深,他没有商人的斤斤计较,也没有政客一刻不停的权衡利弊,而尼禄的不复杂是因为这位大贵族少爷认定了敌我关系后便不再做无意义的试探和猜测。这两个陪着奥古斯丁一起成长的青年这几年中很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那两头婆罗白头鹰身上,从让它们七天七夜不睡觉的熬鹰到让其减少体内多余脂肪的“勒腰”,再到需要两个家伙在红玛瑙平原或者品杜斯山脉奔跑半天的放鹰,总算在第三年中猎取了第一只猎物,一头肥硕野兔,跟随两头婆罗白头鹰在品杜斯山脉追逐跑窜了大半天。精疲力竭的尼禄和约克随后享受了一顿出自奥古斯丁之手地美味烤野兔。

奥古斯丁啃着一块香嫩兔肉,望着火堆上那只被撕去一大半的可怜烤兔。道:“不同种类地猎鹰也会有不同的捕猎方式,像桃花隼或者十三尾这类中小羽禽。喜欢俯冲一只爪子扣住兔子地屁股,这个时候只要兔子扭头撕咬,猎鹰就可以趁势抓瞎兔子的双眼,然后两只爪子合拢一抠一扭,兔子的腰椎便被折断,很准确精密。”

此时的奥古斯丁身材愈加修长匀称,眼神也越来越符合那位母亲的要求。“不管看到皇帝还是梛盾区贱民、牧首还是异端、跋扈的将军还是矫揉做作的名媛。你地眼睛都要凝视他,都应该温暖。不尖锐,不虚伪,仿佛看到了昨晚与你度过一个美妙夜晚地情人。”

奥古斯丁虽然看起来没有完全继承母亲的容貌以及公爵父亲地俊雅。但哪怕是继承了那对父母的一半特质,今天的奥古斯丁也有了不依靠贵族身世便足够让寻常名媛千金目送秋波地资本,何况他还有一股子教父伊耶塔熏陶出来的教徒气质,还沾染了忏悔室几名大异端内敛的桀骜,使得这位司祭贵族看起来别有韵味。

约克满嘴留油,抬头看了眼在他们头顶天空盘旋的白头鹰,道:

“那婆罗白头鹰呢?”

一旁细嚼慢咽的尼禄笑道:“我们的猎鹰爪子比桃花隼肯定要锋利,一爪下去,兔子就会被直接钻透,哪里需要那么复杂的扭绞动作。

约克,这就是大贵族和小贵族的行事区别,聪明的小贵族都会绞尽脑汁把一件事情做到尽善尽美,环节复杂,细节繁琐。而大贵族们,似乎都比较擅长一击致命,起码表面上看起来都是这样。”

约克撇了撇嘴,跟奥古斯丁和尼禄两位帝国一流家族的继承人相处久了,是既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对贵族不再敬畏若神明。

他除了个子高了,倒是没有什么大改变,而一头金发的尼禄愈发俊美,简直就是一尊动态的完美雕塑,奥古斯丁和约克一致认为这小子如果手里有把竖琴,哪怕吟唱再不堪入耳,也会有贵妇乐意请他回家在鹅绒大床上慢慢讨论一些光怪陆离的奇人趣事,而奥古斯丁则很恶趣味地猜想以后这位庞培少爷回到了帝都,那些特殊癣好的老贵族会不会遐想他脱光衣服的淫靡画面。

奥古斯丁补充道:“如果是经验丰富的老兔子,当它被一般鹰隼追捕时,即使被抓得撕心裂肺也不会回头,个头稍大些的老兔子还懂得拖拽着爪子抠进它们肉里的猎鹰向荆棘丛林中钻,鹰隼一旦被拖进丛林,往往会被扎得血肉模糊,羽毛也七零八落,严重的就会毙命。”

约克似有所悟道:“老兔子就是你们贵族所谓的‘刁民’吧?狡猾而刁钻,如果有机会,哪怕磕碎了自己的满嘴牙齿,也要咬下你们贵族的一块肉。”

尼禄挂起那未来兴许会让帝都贵族牢记的招牌式笑容,会让人觉得阳光明媚,瞥了眼奥古斯丁,笑道:“约克,如果我没有记错,奥古斯丁的某位先辈叮嘱过他的子孙要做‘拥有狮子的力量、野狼的坚毅、狐狸的狡猾’,你如果想要学习处世技巧,不妨向奥古斯丁讨教,罗桐柴尔德被誉作帝国贵族的楷模。”

奥古斯丁撕下一只兔腿砸向尼禄,笑道:“我是历代罗桐柴尔德继承人中最碌碌无为的一个。”

与奥古斯丁已经无比熟悉的约克微笑道:“我不敢说奥古斯丁平庸,但这家伙绝对是我见到最没有贵族气焰地真正贵族。尼禄,我说句实话,虽然说你也是院长大人的教子,但奥古斯丁显然更像红衣大主教。”

尼禄微笑不语,他不生气,奥古斯丁是唯一继承教父衣钵的人,这在尼禄见到奥古斯丁第一面后就清楚知道这是既定事实,他改变不了,也不想去改变,天平这一端获取什么。那一端必然要失去什么,他想要的恰恰是天平另一端奥古斯丁失去的东西。这便是教父的智慧。

尼禄轻轻瞥了眼无忧无虑的约克,再悄悄看了一眼逐渐褪下贵族华贵衣裳、越来越像个脉代奥拉教徒的奥古斯丁。他其实漏了一点东西没有对约克说,那位罗桐柴尔德老家主的完整遗言是:“继承我头衔的后代们,你除了要拥有狮子地力量,野狼的坚毅,以及狐狸地狡猾,还必须牢记最重要的一条品格,狗一样地温顺。等你真正理解最后一点。

即使白天皇帝陛下对你雷霆大怒,你也可以睡个安稳觉。”

约克道:“走出脉代奥拉。

你们要干什么?”

尼禄收回视线,道:“如果不出意外,我会按照家族的意愿去帝国南部郡省的白鲸要塞。而且我自己也想见识一下泰坦帝国那支被史诗大陆称作‘赫尔曼狼群’的强大军团,颠峰时期的澳狄斯亲王身后所向披靡的黑玫瑰军团在莱贝卡河战役中就是被这支军团阻挡下了南下步伐,否则,澳狄斯亲王将是帝国三百年来第一个把神圣帝国旗帜插在胡腾高原的人。”

奥古斯丁继续熏烤那只让人垂涎欲滴地野兔,道:“我想四处转一转,不止是神圣帝国各个郡省,也想去看看泰坦帝国地雷神殿,去白蔷薇王朝瞻仰一下圣碑大教堂水晶棺材内圣徒魏因贝尔格的遗骸,还想去游览史诗大陆最高地建筑,卡妙帝国的北极星中央大教堂。”

尼禄笑道:“能做这种事情的,要么是实力不俗地自由赏金猎人,或者运气好到让人眼红的吟游诗人,但这些职业肯定不适合你,所以最后只有两个选择,牧首圣庭的梵特兰蒂冈官方传教士‘鲁厄夫’,这些人专门负责替教廷开辟史诗大陆的未知和未开化领域,督主教就是最大的白袍‘鲁厄夫’,还有最后一种其实虽然和教廷沾边,但好像更不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