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下去,送入精神病院!”
“抱歉,本是想借由这次的周年庆邀请各位聚聚,却发生如此意外!”
“金玉叶是我的朋友,我不否认金家一系列事件是她拜托我所为,虽然存了私心,不过,我并不认为她做错了,毕竟金家知法犯法是不争的事实,如今她年纪轻轻为国牺牲,已经很令人痛心,今天的事大家就当做笑话一场,听听就算了,千万别怀疑我是女人,我想世上绝对没有我这么爷们儿的女人!”
最后一句话逗笑了在场的宾客,众人瞧了瞧他——
确实!
眼前的这位,哪里有半点女人的影子?
丫的,纯爷们儿一个,比男人还男人,如果他是女人,那么他们这些男人都他么的是软蛋了。
经这一闹,好好的周年庆是彻底毁了。
离开了会场,上了车,金玉叶的脸色就沉了下来,金成睿坐在她旁边,这会儿手里还把抱着一个哭睡着的小屁孩。
他看了她一眼,眸色复杂而心疼,“抱歉!”
“抱什么歉,又跟你没关系,倒是你,跟在我身边,似乎永远都洗不白了!”
金成睿没说话,他伸手拉过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他不善言辞,更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只能用肢体语言,来表达他的意思。
老三的突然出现,是他想不到的,更想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她的身份,这些天他们虽然在一起,但是基本上都甚少出门,就算出去,也是做了一番掩饰的。
别说他,这个问题金玉叶也想不明白。
到了家后,她第一时间让人查了金成堑最近的状况。
结果却是令人唏嘘。
原来金成堑卷款潜逃没多久,他老婆陈敏圆带着那些钱抛夫弃子,跟一个老外跑了。
他本就是警局追捕的潜逃犯,又带着两个孩子,就算有才能,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几个月前他儿子又生了白血病。
坚持了一段时间后实在是没法,才悄悄回来,想找妹妹金成秀帮忙,没想到金成秀在将父兄的身后事办好后,毅然决然地抛下了这边的一切,移民了美国。
他走投无路就想到金成睿,暗中跟了他一段时间,金成堑不笨,联想到前前后后所有的事,也就想通了这里面的猫腻。
查清楚了这些事,金玉叶和金成睿他们来到他们租住的一间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看到了金成堑的儿子金世祈。
瘦弱的身子卷缩在一张木板床上,屋子里散发着一股久不见阳光的霉味,他的脸色苍白,唇瓣干裂,眼眶深陷,手上长满了冻疮,肿的跟发酵的馒头似的。
曾经在家备受宠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傲慢小少爷,如今就像是一个小乞丐。
许是自己怀了孕,心变得柔软了,看到这个孩子,金玉叶心底突然有些难受,那种感觉说不出来,总之有点闷闷的。
金成睿心里发酸,喉咙哽得厉害,他深吸一口气,尽量放柔了声音,“小祈,四叔带你回家!”
金世祈睁着一双深凹进去的眼睛,看了看他,再看看一旁的一身男装的金玉叶,“可是爸爸让我在这里乖乖等他回来!”
“你爸爸去工作了,他让四叔带你去吃好吃的!”
金世煊将两个孩子带回家了,同时也联系了医院,帮金世祈做了个全身检查,白血病,必须要做骨髓移植手术。
其实这些倒是简单,钱能解决问题,关键是以后这两个孩子的去处,该如何安排,送到孤儿院,说实在的,他金成睿做不出来,若留在身边……
晚上,帮两个孩子洗了澡,哄睡后,金成睿回到卧室,金玉叶刚洗好澡从浴室出来,“睡了?”
“嗯!”
金成睿自动接过她手中的干毛巾,帮她擦拭着湿发。
金玉叶瞧着镜中他一丝不苟的样子,笑了,“四叔,你现在是要伺候大的,又要伺候小的,真够忙的!”
金成睿抬眸看了她一眼,没说话,只是细致小心地帮她擦着头发。
金玉叶看着镜中的男人,心口越来越闷,她不怎么喜欢用吹风机,每次擦头发都挺费时,以前他粗手粗脚的不知轻重,还总是会扯断她的头发,现在却是熟练得很。
这个男人,真的为她付出了太多太多。
“四叔,你是不是想将那两孩子带在身边?”
金成睿动作顿了顿,“你的意思呢?”
小玫虽然还小,可是世祈不小了,十二岁的孩子,该知道的知道,该懂的也懂了。
金家的事,谁说是他两个哥哥以身试法在先,可是,作为商人的三哥,他除了事发之后卷款潜逃,是没做错什么的,他们这些人可以理智地看待事情,不代表别人可以,更何况这个别人是他的子女。
“你自己看着办吧,别什么都替我考虑,四叔,一辈子还长,你这样老是迁就我,我怕你终有一天会累会腻!”
毕竟,她能给他的,真心不多。
他的顾虑,她知道,她比谁都明白斩草要除根的道理。
不过这么多年,风风雨雨都过来了,什么样的狠角色没遇到过?两个半大的孩子而已,她自己防着点就是了,若真栽了,那也是她的命。
金成睿静静地看了她几秒,最后从身后将她拥进怀里,吻着她的发顶和白皙的脖颈,“永远也不会!”
外面的人说她有多狠,有多毒,行事手段有多不近人情,可是,只有真正了解她的人知道,她有她的柔软,只是她的柔软,不是亲近之人,是体会不到的。
夜迷离。
卧室里亮着一盏暖色系的橘黄色壁灯,金成睿一只手臂撑着脑袋,静静地看着女人的睡颜,想到她年后就要离开,感觉自己怎么瞧都瞧不够。
她跟他说一辈子,怕他会累会腻,可是,她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更怕她突然有一天对他说,“四叔,找个老婆吧,我不可能陪你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