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节(1 / 2)

大宋王侯 九孔 3298 字 15天前

四日前高怀德派张仲仪去横山深处,侦察党项人出动的具体兵力,若是超过三万,张仲仪便会将随身携带的命令交给六个军寨守将,命六个军寨守军倾巢而出将大部分党项骑兵拦截或者缠住。然后,张仲仪将会继续南下到环州亲自禀报高怀德。

……

……

张仲仪一身风尘,此时已经单膝跪下,说道:“启禀大帅,十里堡急报。”他声音有些嘶哑,这对在西北这种干燥且风沙地方快马赶路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现象。

高怀德喝道:“快讲!”

张仲仪嘶哑着嗓子说道:“党项拓跋氏和李氏各出动一万大军,因两部之间互有敌意,没有一起出动。拓跋部族长拓跋格鲁亲自带一万骑兵从炎帝谷入境,李氏族长李光顺带一万骑兵从柔狼山入关。看两股党项大军行军方向正是叶尘所在。”

高怀德闻言,不由松了一口气,心中最后的顾虑和担忧已经荡然无存。他对张仲仪侦察的结果非常满意,很详细也很关键。此时看着张仲仪说道:“仲仪,你此次立下大功,本帅会给你记下这次的功劳。此外,本帅还要赏赐你五百贯钱。”

张仲仪一脸感激,且有些疲惫地说道:“卑职多谢大帅赏赐。只是卑职为查清党项人出动真实人数,潜入拓跋氏部落被人发现,一番拼杀之后才逃了出来,但却受了内伤。卑职恳请大帅准许卑职回庆州疗伤一个月。”

高怀德说道:“也好,你这次的确辛苦了,本帅就准你两个月的假,好好回去疗伤。万不可留下伤根。”

张仲仪恭敬说道:“多谢大帅。”

言毕,便起身拿着一名亲兵递过来的五百贯,转身离去。

这名拿赏钱给张仲仪的亲兵看着张仲仪的背影却是有些疑惑,感觉今天张仲仪好像有些怪异。但他来不及多想,便被自家大帅一道命令给打断了,将此事抛掷脑后。

“以党项人的速度,明日早上便会追上叶尘一行……”

“去将指挥使以上将官叫来,本帅要连夜议事。”

……

……

八月二十八日,灵州晴空万里。

陆德志是负责灵州城北门防务的一名班头。按照大宋军制,有厢、军、营(指挥)、都四级。厢辖十军,军辖五营,营辖五都,每都百人。都头和副都头是最低级别军官,下面还有班头,管着二十名士兵,介于后世的班长和排长级别之间。陆德志将这二十名士兵分两班,上午和下午轮换看守城门。

灵州城是从狼柔山方向进入大宋境内,经过边关几个军寨之后的第一个州城。距离狼柔山足有一百多路,再加上外围还有军寨,而这些年宋军强盛,所以这近十年来几乎已经没有发生过什么战事,灵州城更是从未发生有人来攻的情况。

任何一件重要的事情,如果十年如一日的平静,执行它的人也不免要产生懈怠之心,看守城门的陆德志就已经把这件灵州城防务最重要的事当成了一件最轻松平常,如生活一般的事情。

第672章 三岔谷的金矿

陆德志今年已经四十四岁,作为一个无功无过的西北边军老卒,他晋升的极慢。按照大宋边军规定,五十岁就要解甲归田了,他现在还只是一个班头,没有意外发生的话,他这辈子都很难成为一名有品级的军官。如今唯一的差使就是整日带人查验每一个进城的人,虽然有些辛苦,但也油水不少。

去年冬天,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比他年龄大了十来岁,感情很深的童养媳妇病死了,有两个女儿也早在四五年前便先后嫁了人,如今就只剩下陆德志孤孤单单一个人,偶尔生个病,都得托付那些粗手大脚的士兵帮忙煮口汤饭吃,日子过的实在凄凉。

可是,就在这七八天以来,他却觉得日子有了奔头,以致一整天不管见了谁,都是满脸的笑容,笑得眼角的鱼尾纹都堆成了一团,每日进城买菜的农夫都感觉少了一些刁难。这些都是因为陆德志前几天捡了一个媳妇。

昨天,陆德志带人检查进城一个车队时,在一个货车的暗格中发现了一个被绳子绑着,嘴也被塞起来的妙龄女子,当时这货车的主人便偷偷的塞给了他一个钱袋子。以往这种情况也时有发生,陆德志知道这是人贩子,他甚至已经有些见惯不怪,每次都拿了钱,装作没有看见,然后放行。

但是,今日陆德志一反常态,因为那个暗格里面的女子和他死去的媳妇长得有三分相似,且比起他死去的媳妇,长得很俊俏,身材更加高挑,眉眼更加妩媚,最主要的是这名女子很年轻,看起来最多二十岁。

所以,陆德志脑子一热,做了一次好人,将这名女子给救下了,并且领到了自己的住处安顿下来。看守北城门的士兵们都不免啧啧称奇,一向胆心而贪婪、爱占小便宜的班头居然大发善心了?

“善心,哼!老子经历了五代乱世,什么事情没有见过,都吃过人肉,会发善心。”陆德志听着几名士兵悄声议论,将他们几脚踢得远远的,喃喃自语。

“老子家里刚好缺个伺候老子,又暖被窝的女人。”陆德志扭头看看自己那幢屋子,欣喜的搓着手,心想这大半年自己过得是什么日子,现在这丫头一住进来就不同了,马上就有了人气不说,瞧瞧老子小院儿现在收拾的多干净,多亮堂,到了吃饭的当口儿,以前到对面馆子里随便凑合一口了,如今一进屋就有热饭吃。

“唉!这准是老子这大半辈子保家卫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先帝有灵,赏赐给老子我的。”陆德志心中暗忖道。

这样想着,他感觉自己将这丫头弄到自己床上乃是理所当然。

“毕竟,那小模样、那身段儿,那对水汪汪的桃花眼,啧啧啧,让人瞧一眼,连骨头都酥了。改天找城门边上算命的刘半仙看个吉日,简单办个事,顺便让那二十个小子给老子我孝敬孝敬,然后便可以享受小丫头那白嫩嫩的身子了。”

陆德志想的正美,就听城墙上“呜”地一声号角响起,陆德志先是一怔,随即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仰着脖子冲城墙上大声嚷道:“出了什么事?什么情况?”

有人将头伸出来,冲着他喊道:“老陆头,你个蠢货,赶紧关城门,党项大军向灵州城冲过来了。”

陆德志听了大吃一惊,一个激灵,跳起来冲着自己手下的兵喊道:“混账东西,赶紧关城门。快点,你们这些瓜娃子……”

他刚说到这儿,便戛然而止,然后突然栽出一步,紧接着又猛地向后一仰脖子,咽喉处露出一点锋利的箭簇,两只眼睛突然凸出老大,一脸的惊恐,呃呃地叫着,伸手摸向自己的咽喉,摸到那箭尖的时候,他整个人也软软的倒了下去,不过还没有死透,不断抽搐着。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党项人已经进城了吗?”

然后他渐渐涣散的余光看见一个女人提着一个短弩,自他身旁一掠而过,向城门口奔去。

陆德志躺在地上,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和自己死去的媳妇有三分相似的女子身形如飞一般的冲到城门前,冲着正关城门的十名士兵连连挥手,然后这十名士兵便倒在了地上。

陆德志年龄不小了,但这生命力还挺强大,咽喉插着一根弩箭,像是一只被隔了喉咙的鸡,继续一下下抽搐着身子。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老子……平生头一回救人,又帮了这娘们这么大的忙,还没睡上她,就这样死了,老子亏大了……”

……

……

朱玉株在一个时辰之内经历了大喜、大怒、大忧三个极致的情绪。

朱玉株是西北边军中的一名军都指挥使,也是高怀德的真正心腹爱将。他奉命到三岔谷找金矿,计划中先将三岔谷中宵小之辈杀一批、抓一批,然后在大帅两名亲兵的带领下去找金矿。只是,三岔谷的这些贼人狡猾得不行,提前得到风声,等他带大军到三岔谷时,竟然跑了个一干二净,连个人影都没有找到。

没有杀到人、抓到人,将三岔谷中的财物瞬间洗劫一空,朱玉株有些遗憾,毕竟找到金矿,里面的金子是大帅的或者朝廷的,没有自己的份。不过,这不影响他办正事。

很快他们便在三岔谷西边七里左右找到疑似金矿所在,因为这里已经有了一个很深的矿洞。朱玉株亲自带人进入矿洞,本来计划中是要抓一些三岔谷的人挖金子,现在没抓到人,只能下令让一千名士兵开挖,很快有人挖出了一些碎金子,但这还不够,朱玉株要弄清楚这个金矿中金子成色如何。所以,下令继续挖。一个时辰后,又让另外一千士兵进去换里面一千名士兵,轮着休息。

然而,就在这一千士兵刚进入时,异变发生了。

轰的一声巨响,从矿洞口传出,然后这矿洞口便塌了,这一下,两千士兵被埋在了矿洞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