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亚蒙,拉美西斯的小名。
但小家伙傲娇得很,除了琳琅这个姐姐,谁都不能叫他小名蒙蒙,王兄也不行。
“提雅——”
摩斯头疼,正想劝劝妹妹,让她稍微顺从一下小魔王,说几句好话哄哄他也行,这样闹下去,大祭司可不会轻易饶了他们。
然而琳琅下一刻越过了他。
揉着眼假哭的小肉球隐隐约约瞧见了一双凉鞋,由芦苇与棕榈织成,饰以薄金片与青金石,主人的脚背如同一座小玉丘,优美起伏着,指甲没有涂染任何颜色,干净如同一枚枚未经雕琢的粉水晶。
随后,火红莲纹的细褶腰衣伴着轻纱一同垂落地面,宛如云雾间骤然开了满池的鲜红莲花,火焰般热烈的美,却神圣而不可侵犯。
小肉球傻傻看着她。
在年幼的王子心目中,姐姐自然是“好看”的。
但究竟好看到什么程度呢?
从这一刻,他好像察觉到了。
绝美神明伸出了洁白的手掌,腕间套着一只镌刻荷鲁斯之眼的黄金镯,衬得她愈发高不可攀。
“拉美西斯。”她说,“别像个小孩子哭闹,王姐会很为难的。”
一个是姐姐,一个是王姐,自然拉开了姐弟的距离。
小拉美西斯懵懵懂懂看着人,姐姐被神吻过的眼睛如黑夜深邃,是冷淡的,疏离的,没有一丝多余的情绪,清澈倒影出他惶恐不安的脸庞。
“你有这个哭泣的能耐,为什么不用在学习之上呢?”
她的指尖轻轻擦过小拉美西斯的下颌,细腻如玉,可她的话语却比毒蛇还要冷酷。
“哭就能得到一切吗?是谁教你这种懦弱的本领呢?”
“姐、姐姐……”他结结巴巴地解释,“是蒙蒙想……”亲近姐姐呀!
“姐姐?”琳琅垂下浓密的睫毛,“女官教你的礼仪都忘了么?”
不动声色的逼迫之下,小拉美西斯琥珀般的金色眼眸浮现了水雾。
“没、没忘,殿下,大殿下——”
“王弟记住了,往后不要这般冒失。”琳琅幽幽叹息,“王姐不喜欢没有规矩分寸的家伙,明白了吗?”
“嗯,蒙蒙明、明白。”
“蒙蒙?”
“拉、拉美西斯明白。”
小家伙失落低着脑袋,雪团小脸上不知不觉淌着晶莹泪水。
姐姐……就这么讨厌蒙蒙吗?
为什么不喜欢蒙蒙呢?
如果姐姐多看看蒙蒙,蒙蒙肯定可以更乖更听话的。
“啪嗒——”
泪珠儿砸到地上,开出一朵朵水花儿。
仿佛想起了什么,小家伙使劲揉着眼睛,愣是把白白的小脸蛋儿擦成了红彤彤的猴儿屁股。
然后小心翼翼,手指头勾住她的一截衣角。
“拉美西斯没哭,是、是眼泪它自己调皮跑出来的。”
未来伟大的法老王抽噎着红鼻子,扯着她裙摆……揩鼻涕。
“姐姐不要不喜欢蒙蒙。”
他一边抽抽噎噎说着,一边扑哧扑哧使劲揩着鼻涕。
有洁癖的琳琅:“……”
小鬼,姐姐也是有脾气的。
所以,还玩什么劳心劳力的养成啊,瞎折腾。
干脆一点,将这个小鬼剁成七块,拌上鹰嘴豆泥跟小茴香,熬上七七四十九个小时,煲一道埃及风味的十全大补法老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