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恶毒继母前女友(3)(1 / 2)

李氏礼佛回来, 见客舍被围得水泄不通。

庶女李朝云吞吞吐吐地说, “母亲, 里面好像、好像有动静, 长姐她……”

李氏脸色大变,厉喝让人退下, 自己打算一个人进去。

“娘,怎么了?”

后头传来清越的笑声,“怎么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都杵着做什么呢?”

李朝云愕然看琳琅施施然从芭蕉叶中走来, 她笑着挽住了李氏的手臂, “刚才二妹三妹去看桃花了,我一个人待着无聊,本想找人陪我去看看竹子的, 谁知道一出门人都走光了,连莺莺也不见了,寺里是发生什么热闹的事吗?”

她三言两语交代清楚, 李氏气得发颤,眼珠狠狠剜了小丫头以及其他婆子一眼。

“真是好得很。”她说。

主母发怒,下人们抖成筛子。

客舍里躺着一个半死不活的暴徒, 下身淌了滩血迹。他见人进来,后面跟着笑眯眯的琳琅, 面皮抖了抖。也不知道李朝云给他灌了什么迷魂汤,哪怕是被摧残成这样了, 死活不肯松口供出幕后主使。

琳琅最喜欢硬骨头的人了, 她跟李氏说, “这倒是条汉子,忠心耿耿的,就算死了也该值得厚葬,娘你要好好安排他的家人。”

轻飘飘地瞥过一眼,“不过他当自己是勇士,在那人看来,不过是为自己卖命、见不得光的脏老鼠而已,死了一头还有另一头,根本不值得曝光自己为他求情。你说是吗,二妹?”

李朝云暗自咬牙,表面风轻云淡,“长姐说的是。”

李氏回府,对琳琅身边的人进行大换血,尤其是莺莺,重新转手给牙子。

“小姐!小姐你救救我!莺莺真的是无辜的!莺莺只是去拿酸梅汤的时候遇见了旧时的小姐妹,多说了几句,绊住了脚!”

这会懂得喊小姐了。

可惜啊,她的主子早就魂归地府了,谁还念着这点掺杂了水分的情谊?

琳琅小口啜着冰镇酸梅汤,酸甜的滋味带着凉意在口里漫开,酷热的暑气消除了大半,浑身清爽。她放下了剔透的水晶碗,又把衣角从丫环的手里拽出来,动作慢悠悠,那柔和的力度却让小丫头脸上的绝望之色更深。

“拖下去,别脏了我的屋。”

连眼角的余光都懒得给。

下人们不寒而栗。

这大小姐,发卖伺候自己多年的丫环,连眼都不眨一下。

外面传她如何如何的刻薄寡恩,现在则是真正坐实了心狠手辣之名。

随着母女俩毫不拖泥带水的联手,这糟心事就告一段落了。

李氏怕她多想,重金寻了一只毛色艳丽的鹦鹉回来逗她开心,那鹦鹉被训练得极好,开口就是“小姐吉祥”、“小姐如意”。

这位保养极好的大家主母摩挲着女儿脆生生的手腕,先是温言软语安抚她,又教给琳琅不少驭下的手段,一昧的温和镇压不了那些有异心的妖魔鬼怪,要她适当心狠些。

女子的地位本就不如男子,自己再不争气点,还不是人善被人欺的份?

琳琅含笑一一应了。

她回想上次心狠是什么时候?

哦,不过是拿几个不听话的神去祭天了。

随后李氏叹了口气,忧愁得很。

“儿啊,你如今芳华十六,娘却不能为你择一门如意姻缘,娘没用啊。”

琳琅微笑,“娘不必担忧,儿已有成算。”

李氏惊喜看过来,“莫非是祁家的公子?他与你搭上话了?”李家与祁家是世亲,她有个祁家表哥,年岁正好合适,小时候大家还打趣金童玉女的娃娃亲呢。

“祁家怕是看不上咱们。”琳琅摇头,那位表哥文如锦绣,去年高中状元,生性刚烈正直,又同李朝云等人交好,又怎么会看得上他表妹李琳琅这类爱“钻营”的女子?

“那……”李氏有些迟疑,她实在是想不到合适的人选了。

“娘觉得,这燕国公夫人的身份,可值当?”

燕国公就是男主燕昭烈他爹,年轻丧妻,至今未娶新妇。

如果她成了男主他后妈,一定很好玩。

调/教继子什么的,想想都很刺激。

不过她是觉得刺激了,她娘被她吓个半死,屁股优雅坐了三分之一,这一抖,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那乖巧的鹦鹉扑棱着艳羽,清脆啼叫。

“小姐吉祥!小姐如意!小姐干得漂亮——”

“嘿,小畜生闭嘴!”李氏瞪了鹦鹉,毛毛躁躁的,净会添乱。

“嘿,小畜生不闭嘴!”鹦鹉利索接上。

得,这又是一个被主人教坏的反骨鹦鹉。

李氏捂着胸口更痛苦了。

琳琅则是琢磨着,欺负男主,是不是要从扣他的月俸开始呢?

虽然只是女儿随口一说,李氏仍旧上心了,转头去试探丈夫的口风,瞬间把见惯了宦海风波的文臣吓成了哑巴鹌鹑。

燕国公是什么人?

开国功臣。

王侯气象。

万人之上。

哪怕是他是因为转凉的天气稍微无意皱个眉,旁人都得小心翼翼、绞尽脑汁去想是哪个不长眼的小毛孩惹怒大人了,进而开始人人自危,生怕自己成了那个代罪羔羊,或者是被余波殃及。

有人说是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燕国公要是一怒,千万都不止。

覆灭萧氏后主时,这男人可以毫不手软烧毁了绵延整个金河山脉的前朝王宫,一个王朝耗费千年织成的华美锦绣,在他的脚底下化成寸寸灰烬。

幸好新国稳定后,燕国公的手段温柔了些,不会无缘无故发落别人,且仪容俊美,沉稳大气,朝臣上下对燕国公的畏惧感才减轻了不少。

但对于多数臣子而言,这男人始终悬在心头的一把利刃,就怕行将踏错,这刀刃噗通一声落下来,连个完整的尸首都没有。

李父苦笑不已。

他实在是不太敢把这煊赫多时的开国传说当成一般的女婿来看啊。

李氏见丈夫这惊魂未定的模样,心头的气也就顺了,反正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女儿面前丢脸。因此不徐不缓分析,“国公大人上无双亲奉养,膝下只有世子一人,再过两年就要行弱冠之礼,可自立门府,用不着操心。”她低声道,“再说,大人才三十过六……”

她说得含糊,李父心如明镜。

三十六岁,正当壮年,生养子嗣并不是问题。

像李家这样的门户,低嫁容易招人笑话,而且他们也舍不得锦衣玉食的女儿过低人一等的日子。既然小辈这边行不通,家大业大的国公府倒是个好选择,只不过是相看的对象从儿子换成了他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