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1 / 2)

……

时间回到当下。

当年程彻的案子,赵清嶺找老爸那边的管家重新查了一下。本来还想说要去找找那些人麻烦的,结果十年过去,天道自己有循环,当年的法官、还有两个官二代的爹都先后因为经济问题翻了车,现在都关着呢。

至于俩官二代自己,一个后来跟人在酒吧打架致人重伤还在蹲,另一个嗑药正在强制戒,家家愁云惨淡。

而陈懿扬那边,赵清嶺也去找他好好聊了一下。

可惜陈懿扬的道歉态度并不诚恳。在赵清嶺严正警告他以后不准再招惹自己男朋友之时,非但不置可否,还敢毫不顾忌地当场继续盯着程彻瞧,颇有一副就是犯贱不怕死的既视感。

从陈懿扬的律所出来,赵清嶺:“唉。”

程彻想安慰他两句,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毕竟,自己这么普通一人,居然也有一天可以充当“红颜祸水”的角色,搞得让人家十几年兄弟反目。这种感觉,实在未免也太诡异了,真的。

他这么想着,又回忆起从第一次见面起,那个陈律师就非常令人万分费解的操作。

不管是蹲下来给他系鞋带也好,查他的过去、要挟逼迫他也好……至于吗?他要是个魔性的、人见人爱的大美人也就算了,问题是大家眼都不瞎,他确实一直无人问津啊?更何况以陈懿扬的外在条件,那闪闪发光长相、工作、经济实力,找谁不行非要找他?

赵清嶺:“其实,陈懿扬他以前有个对象,跟你有点像。”

程彻:“???”

“高中的时候,是那个人先喜欢的陈懿扬。陈懿扬跟他交往的时候,倒是也没有很把人放在心上的样子,可是分手之后就不行了,很颓、经常发疯,断断续续好多年,你别看他现在是个律师,之前干过的奇葩事也一堆。”

“倒是那个人,当年那么喜欢,却早就已经走出来的了样子。”

说到这儿,赵清嶺突然停下脚步,他的身边是一个报刊亭。

他指着一本时尚杂志,让老板取下来给他。

杂志的封面是一个人男人,样子很帅,眼神冷冷的、桀骜不驯又性冷感的样子。封面这男人好像是国内出去的超有名的国际名牌的珠宝设计师,程彻对他略有耳闻,人帅、实力强,在国内粉丝也很多。

“你看,不仅走出来了,还混得风生水起。这人就是陈懿扬以前那个对象。”

程彻:“………………”

程彻:“?!?!”

人家那么帅,看着这么有质感!跟他哪里像了?

赵清嶺:“诶,我觉得还是有点像的吧?你仔细看他的眉眼,而且吧,这个人的性格,以前好像也跟你差不多。”

赵清嶺高中时见过陈懿扬前男友的次数虽然不多,但总归是有那么几次的。

记得他们一伙哥们在一起吃饭喝酒唱k,那个男孩就坐在角落,平凡的、拘谨、安安静静,不疯不闹只偷偷守着陈懿扬。

悄悄倒他的酒、藏他的烟,偶尔被吼也傻乎乎的、默默隐忍不做声。能有个这么爱他、又乖巧可爱的“老婆”,至少赵清嶺当年是偷偷很羡慕陈懿扬的。

“可惜,陈懿扬不珍惜。”

“……”

话虽这么说,赵清嶺却有些纠结的样子:“但其实吧,好像也没有不珍惜。就,虽然陈懿扬一直嘴上不肯承认,但我觉得他应该也是很喜欢这个人的。”

“他对象喜欢蓝色,我还记得,高中的时候陈懿扬经常买蓝色的玫瑰送他。十年前那个时候这玩意儿还很稀有,我后来听说,是陈懿扬专门问花店订的,当时全城就只有一家花店,特意给他专供蓝色的玫瑰花。”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程彻的生日宴,赵清嶺也选了蓝色的玫瑰的缘故。

不仅仅是因为颜色和宴会的海洋主题很搭。还有就是当年的印象太深,导致他一思考什么花最“贵”就直觉地想起蓝色的玫瑰。

“……”程彻翻了翻看了看手中的杂志。

喜欢蓝色这一点,这人似乎多年没有变呢。

此时那位设计师的专属介绍里,依旧在大篇幅展示他最新创作的精美海蓝宝石项链作品。专栏还说他似乎打算回国做自己的独立珠宝品牌,独立品牌的名字,也带了“蓝”字。

“只可惜别的都变了,”赵清嶺叹道,“你要是见过他以前的样子,就会觉得他以前跟现在完全像两个人。”

“说起来,陈懿扬也是惨。单身等了那么多年,结果人家既有成绩又有名声了,还在国外混了一圈见过世面,估计就算回来也瞧不上他了吧。”

当然,惨归惨。

因为惨,就想拿他家宝贝当替代品是什么鬼?真是活该被甩!

这么想着,看看杂志上那男人高冷又孤傲的脸,赵清嶺突然又很担心。

“彻彻,彻彻~”

大街上的,就开始撒娇模式:“彻彻,所以,你可千万不要变啊!”

“以后不准再加班了!还有,不准再那么严格地控制饮食、去健身房!当年就是因为陈懿扬他对象天天特别努力、变得超级优秀、工作也越来越忙、然后追求者也多了起来,然后陈懿扬觉得他没有以前那么粘他了,就吃醋吵架,两个人吵着吵着就分了!”

“我们绝对不能走他们的老路!”

“你在公司里的样子太帅了,这不行!再被人盯上我要不高兴了,走走走,我们买衣服去!”

程彻期初不明白赵清嶺带他“买衣服”是什么逻辑,但很快,他就开始大彻大悟。

毕竟在一起一年了,他的衣品早就被赵清嶺完美培养了起来。什么衣服适合他他很清楚,但那些适合他的衣服,赵清嶺偏偏死活拽着不准他买。

然后,以“衣品好”著称的赵清嶺亲自给他挑了个套头毛衣。温暖的小动物毛皮米色、毛茸茸的质感,程彻穿上之后,看起来异常居家。

就……倒也不能说很难看,但感觉就只能在家的时候休闲穿。还稍微有点土不拉几的。

赵清嶺:“好看!以后就穿这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