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霍隽尧与宋浅影两人绝对会有一个留在病房里照顾妮妮,他,不好轻举妄动。
只能一直坐在车里,静静地等。
抽了一整天的烟,苦涩的感觉在舌尖蔓延,可尼古丁味道就算再浓,亦是无法减缓他内心的疼痛。
“主子,霍小姐坠马了!”
当零告诉他这个消息时,他刚好与田诗诗在附近的农庄吃午饭。
几乎当场,他平静的情绪明显一变,“怎么回事?”
“据说是误入了崎岖的山路,马儿突然发狂,把她给甩下来。”
零简明扼要汇报,随后告诉他医院地址,还有手术的情况。
得知她脱离危险,风迟悬着的一颗心,这才稍稍回归原位。
田诗诗见他自接了一通电话后就眉头紧锁,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晶亮的杏眸悄悄划过一缕幽光。
她不禁勾唇笑笑,随后,用公筷夹了一块鸡肉到他碗里。
“风迟哥,这里的水晶鸡特别原味、正宗,你尝尝看。”
看着他,她的语气热情得让人无法拒绝。
“谢谢!”
风迟淡淡开口,然,筷子却没有动。
田诗诗见状,不由得问:“发生什么事了吗?”
“嗯,有点急事!”
风迟点点头,接着起身,“我得先走了,下次我们再约,sorry!”
他的说辞委婉,语气却是不容反驳。
“可是风迟哥,这里是郊外,我没开车过来。”
田诗诗明显不让他走。
长这么大,她还真没遇到过哪个男人跟她吃饭吃到一半中途走人的,而风迟,是第一个!
哼!
“那我送你回市区。”
风迟一刻都不愿停留,马上唤来服务员买单,顺便打包了好几样田诗诗刚刚一直称赞有加的菜肴,让她饿了半路可以充饥。
田诗诗哪曾受到这样的冷遇?
她心里早就气得不想说话,只不过,在两人的相处上,一直以来都是她主动,而风迟则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万一她闹脾气了,指不定他就不再理她了。
基于这点,她就算再怎么生气,都得暂时先将气闷往肚子里吞,不敢当面跟他置气。
心不甘情不愿跟在风迟后面上了他的车。
还没来得及坐稳系好安全带,银色的帕加尼,已经飞速驰骋在烈日炎炎之下。
他并没有送田诗诗回家,而是在去医院的沿途中,找了个便于叫计程车的地方,将她给放下。
“风迟哥,那咱们什么时候会再约?”
田诗诗不甘心,下车之前回头看他一眼。
“有时间我给你电话。”
风迟敷衍着回她一句。
此时此刻,他的心早就飞到某个身受重伤的小女孩身上,哪有什么闲情逸致去讨好田诗诗?
田诗诗讪讪一笑,然后给了自己台阶下,“嗯,那你赶快去忙吧,过几天我开学了,到时候再给你电话。”
“好!”
风迟心不在焉应一声。
告别田诗诗后,他猛踩油门,车子瞬间如迅猛的捷豹,往医院疾驰奔去。
从下午三点在医院门口等到现在,不知不觉,竟过了九个小时。
在这将近540分钟里,烟一根一根地抽,不知不觉,烟蒂已将车里的水晶烟灰缸装满。
终于,霍隽尧的黑色劳斯莱斯从医院里边开出来,车窗落下,他眼尖地捕捉到他们夫妻俩的身影。
不在这守夜了吗?
风迟眉峰微微一挑,直接将手指间的香烟掐灭,伸手去开驾驶座的门。
察觉到自己身上全是烟草的味道,风迟迟疑一下,接着索性脱掉身上的衬衣,在后车座拿起另一件黑色的t恤换上。
下车,站在风中让烟味完全退散,他这才迈开长腿,大步流星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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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丹妮虽是睡着了,但,却不断地做噩梦。
脑海中总是时不时闪过下午惊魂的那一幕,让她在梦里,都忍不住恐惧地哭出声。
“呜呜呜,小居停下……”
“小居呜呜呜,我不敢踢你了……”
“救命啊,爹地——”
“救命——”
“风迟,呜呜呜风迟……”
“大哥哥——”
迷迷糊糊之间,她又不受控制梦到了她小时候与大哥哥在一起的情景。
“大哥哥,为什么你的眼睛跟我们都不一样呀?”
“因为大哥哥是混血儿!”
“什么叫混血儿?”
“就是不同种族的人类结合,生下的宝宝就是混血儿。”
“混血儿好漂亮,以后妮妮也要有个像大哥哥一样漂亮的混血儿宝宝。”
“呵呵,那简单,妮妮长大了给大哥哥生个宝宝就是混血儿了。”
“真的吗?那妮妮要快快长大。”
……
“大哥哥,妮妮要回家了,大哥哥能跟妮妮一起回家吗?”
“伦敦就是大哥哥的家,这里有大哥哥的山庄还有我的事业,大哥哥不能跟你走。”
“那大哥哥以后会来看妮妮吗?”
“会!”
“拉钩钩,不许食言喔。”
“好!”
他跟她拉过钩钩的,他也答应过每年都会到h市看她的,可,他最终还是没有实现他的承诺……
大哥哥——
呜呜呜……
霍丹妮一边做梦一边撕心裂肺地喊着“大哥哥”三个字,晶莹的泪,在不知不觉中,顺着脸颊缓缓滑落,渐渐地,浸湿了枕巾。
风迟攀着水管上了阳台,刚刚站稳,恰好听到房间里传来女孩沙哑又痛苦的声音。
“大哥哥……”
是在叫他吗?
心,陡然一疼。
他快步走过去推门。
房间光线昏暗,只留了一盏橙黄的牀头壁灯。
生怕吵醒她,他下意识放轻了脚步。
走到牀边,见睡得极不安稳的小丫头已经把被子给踢下牀,映入眼帘的,只有松松垮垮的病号服。
虽说现在还是夏天,但房间里开着冷气,一不小心就会着凉,尤其是像她这么弱的体质……
风迟摇摇头,弯腰捡起被子,轻轻盖在她身上。
正想帮她拢好被子,谁知,小丫头却是突然伸腿一蹬,被子又掉了一半。
“这丫头,真是不乖。”
风迟勾唇,大掌抓住她那条作乱的腿,重新塞回被窝里。
而霍丹妮似乎不愿配合。
腿被扣住,她下意识挥舞着小手,像是在挣扎着什么。
在这拉扯的过程中,原本就松松垮垮的病号服,突然掉了两颗前襟的扣子。
这么一来,女孩儿白皙的脖子,完美地呈现在男人眼里,更甚至,还有更诱-人的美景,就这么暴露在空气中…
风迟眸光一黯,喉结上下滑动,艰难地咽了咽口水。
知道她是个病号,这时他不应该有任何非分之想,可男人那灼热的视线,还是控制不住,往她身上瞥。
霍丹妮昏昏沉沉,哪里知道自己梦牵魂绕的男人,此时就站在自己的牀前,不仅把自己的上半身看了个去,还想入非非……
不过,许是风迟本身的存在感太强,让某个小丫头又不由自主地喊起了“大哥哥”。
大哥哥,大哥哥……
印象中,她每一次叫自己大哥哥时,声音都是甜甜软软的,有着小女娃儿特有的童稚,而这一刻,风迟却听出了伤心欲绝的味道。
“大哥哥,妮妮好想你,呜呜……”
“大哥哥,帮妮妮打风迟,好不好?”
“风迟是个大坏蛋,呜呜呜,妮妮不喜欢他了,再也不喜欢他了……”
女孩委屈的低泣声声入耳,瞬间揪疼男人的心。
有那么一瞬,他想将她摇醒,告诉她无论大哥哥做了什么,都不会放弃妮妮,然,在最后的时刻,理智仍旧占据了上风。
他不能!
迫不得已回到了h市,又阴差阳错与她重逢,他知道若为她好,他不应该接近她,可偏偏,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无法忍受她身边有任何的异性,无法忽略那颗时时刻刻想把她带在身边的心,尽管预估到自己的出现会给她带来危险,他还是回到了她身边……
“妮妮,对不起!”
风迟伸手摸了摸她全是泪水的脸蛋,用拇指的指腹,轻轻帮她擦了擦眼泪。
对不起,我知道你是因为看到我和田诗诗在一起才会受伤,但请原谅,至少在现阶段,我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
若想查出当年他的家族被灭的真相,就必须找到突破口,风厉行也好,田修明也好,都跟这事拖不了干系。
那两只老狐狸太过权势滔天,意识恢复这两年,他找到的线索极其有限,而如今,不可否认,田诗诗是非常有用的一颗棋子,一个跳板……
再加上澳洲那人,若是在森田丽子的帮助下可以早日醒来,他相信,最多一年,灭族之仇绝对可以报!
虽说他对史密斯家族并未有多么深刻的感情,但一个百年家族竟在他手上覆灭,这么打脸的事,这样的一股气,他又怎么可能咽得下?
更别提,对方还丧心病狂对自己进行催眠……
想起刚开始那九年自己甚至还将仇人当恩人,风迟就觉得十分好笑。
呵呵,风厉行,田修明,这笔账,我一定会好好跟你们算!
思及此,他深邃的紫眸,在橙光之下,悄悄泛上一层薄薄的雾气。
握住妮妮的小手,拿到唇边亲了亲。
知道霍隽尧会再回来,不想当面跟他碰上,风迟温柔地帮霍丹妮掖掖被子,然后,才转身。
长腿,迈开,往阳台走了两步,心底万分不舍,他又忍不住回头,眸光灼灼凝望着她。
也不知道站了多久,他总算舍得回头。
正想走向阳台,这时,病房的门,却被推开。
稳健的脚步声踏踏传来,风迟高大的身子稍稍一顿,抬眸,视线恰好与霍隽尧的在半空中碰撞。
霍隽尧轻轻挑眉,俊脸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惯有的冷漠,似乎对风迟的到来,一点都不意外。
风迟呢?
做坏事被当场抓包,他倒是没有一点惊慌失措,反而双手插袋,往霍隽尧走去。
身形差不多高的两个俊美男人,一个沉稳一个邪魅,一个四十五岁看起来像三十多,一个三十二岁看起来像二十七,可尽管他们都比实际年龄年轻,气场却强大到连房间的空气都仿佛停止了流动。
病房内,一阵沉默。
静谧得连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声音。
这样诡异的状况,僵持了一分钟。
是霍隽尧突然出手给风迟一拳,才将这一切打破。
他本身就有功夫底子,而且这时由于气急攻心,几乎用尽了所有力道,因此,一拳打到风迟脸上,不一会,就有一抹鲜红的血液,从他性感的唇角边流出。
风迟原本可以躲过去的,但他没有。
是自知理亏吧,毕竟妮妮的受伤全拜自己所赐,霍隽尧这一拳,他受得无怨无悔。
这是霍隽尧第一次见他在自己面前这么“乖”。
换做以前的alex,那个矜贵无比的大少爷,怎能允许别人随随便便动他一根汗毛?
no,哪怕是欺负了他养的一只猫,他都会随时报复回来,更何况是打他一拳?
霍隽尧长眸微眯,神色冷厉喝斥他:“出去,我有话跟你说!”
话落,他看都不看他一眼,转身往门口走。
风迟站在原地沉吟片刻,最终,还是跟了上去。
……
医院天台。
黑色的天幕下,男人面对面而站。
深夜,周遭一片静悄悄的,依稀只有风吹过的声音。
风迟一袭黑衣黑裤,隐秘在夜色中,透出一缕冷魅的味道。
而霍隽尧则是简单的黑裤白衣,儒雅而尊贵。
大约在一分钟后,风迟率先开口:“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他是何等聪明之人,不需要说破,他就知道自己是alex的身份,已经在他们面前暴露。
“前不久!”
霍隽尧不作隐瞒。
鹰隼般锋利的眸子,借着皎洁的月光,落在风迟那张英俊逼人的脸上,他语带认真说:“凡是见过alex真容的人,绝对不可能忘记他的脸。而这个世界上,也不可能会有人长那样一张脸。”
“呵呵……”
风迟轻轻一笑,话里溢满自嘲,“这是我的幸,亦或是不幸?”
“幸!”
霍隽尧不加思索回应。
“why?”
风迟被他挑起了好奇心。
或许,是因为遇到霍隽尧的时候,他才17岁,而对方已经是个30岁的成熟男人。
加上他救过自己,再加上他是妮妮的爹地,所以,在风迟心中,不知不觉已将霍隽尧当成了长辈,对他的态度,自当与别人有所区别。
“见过你真容的,都是你最亲近的人。”
霍隽尧开门见山说道。
“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