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女和橘猫(1 / 2)

在哥谭, 尤其是对哥谭警局和消息灵通点的本地人来说,他们已经在不知何时就会到来的枪林弹雨和花样百出的犯罪中磨练出了一身的好本事,包括且不仅限于良好的心理素质,一流的甩锅速度, 还有能根据案件类型的不同来定位犯罪嫌疑人的能力。

举个例子,如果这次的案件跟植物有关, 那犯事儿的肯定就是毒藤女帕米拉·艾斯利;如果犯罪现场留下了一地冰碴子,那就是中心城的寒冰队长串台了;如果有目击者报道犯罪分子有机械手臂, 那八成就是克格勃野兽, 如果这起犯罪案件中受害者死伤惨重、作案者手段残忍,那应该就是小丑女和小丑这一对雌雄双煞;如果像这次的博物馆失窃案一样,失踪的是精美而贵重的宝石,那作案人员一定是猫女。

英雄、反英雄和恶人的名号似乎永远都要与他们本身最吸引人的那部分有关, 就好比隔壁纽约的钢铁侠托尼·斯塔克, 凭着那一身番茄炒鸡蛋——对不起——豪华绚烂的红金配色和明显就价格不菲的盔甲让他赢得了这个称号;哥谭本地的蝙蝠侠则向来秉着“成为黑夜中的恐惧”这个原则,加上那一身蝙蝠战衣, 从而让“蝙蝠侠”这个称号牢牢地扣在了他的头上, 一扣就是这么多年;小丑和小丑女的着装与配色自不必说, 毒藤女本身接受的人体试验改造也在赋予苦痛的同时成就着她令人闻风丧胆的大名,这可是连超人和蝙蝠侠都能操控的女人!而毫无疑问地,能让猫女冠上这个名号的,自然也与她自身的能力有关了。

根据猫女犯罪过程中的目击者描述可以得知, 她随身带着长鞭, 还有标志性的猫型面具, 不管是攻击方式还是快速逃逸的技巧都和猫咪都有着极高的相似度,而且平衡性和柔韧性也相当了得,曾有人信誓旦旦发誓,他亲眼见到猫女带着赃物在高楼之间穿梭,哪怕是一个手掌那么大的墙脚都能成为她的落脚点,不管别人看得多么心惊胆战,她总是能在最不容易落脚、最不容易保持平衡的地方稳住身形,然后逃之夭夭不见踪影。

在性别歧视已经成为一大就业热点问题的当下,在犯罪方面警方倒是出奇的一视同仁,猫女以其灵活的身手、敏捷高超的盗窃和脱逃技术,已经成为了哥谭市鼎鼎有名的窃贼之一。而且她和别的窃贼最不一样的一点就是,从来没人能够直接掌握她的犯罪证据,因此她也成为了哥谭市内少数几位从没进过阿卡姆疯人院的狠角色之一。

在犯罪之都里当警察,就要有足够良好的心理素质,比如做好这种“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把警方当回事”的心理准备。因此一般来说遇到跟猫女相关的案子,哥谭警方多半会选择向蝙蝠侠求助,虽然失窃了的宝石八成是回不来了,可是至少也能让她安分上一段时间。

但是这次的案件严重程度完全不同,这颗宝石不是哥谭博物馆自己的。

正常的博物馆之间每隔一段时间都会互相交换藏品,毕竟每家博物馆的藏品数量和偏向的方向都不一样,只有通过交换的方式才能够让他们所属的城市市民看到各种各样的、更多具有欣赏价值的藏品,同时也可以让博物馆的人气得以增长,只有名头够响的博物馆,才能有接收名家藏品的资本。

总而言之,交换藏品就是件一举两得的好事,既对博物馆本身有利,也对市民大有益处。然而这件事放在哥谭就完全行不通了,受哥谭“犯罪之城”的名号所限,把藏品送到这个城市来交换简直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这次能换来这块宝石,还是哥谭博物馆的馆长拼着老脸四处求人情求来的,为了保护这块罕见的克什米尔蓝宝石,哥谭博物馆的安保力量都加强了三倍,结果千防万防,还是没能防得住著名的宝石大盗猫女。

哥谭博物馆的馆长在收到“宝石失窃”这个信息的时候就已经因为承受不了过大的打击而心脏病突发入院了,现在还在急诊室里抢救,哥谭警方倾巢而出,病急之下乱投医,不光是能跟帮助他们破案沾点边的人士几乎都被请来了,甚至还通过暗网找上了忒弥斯。通过暗网的求助都是明码标价的,哥谭警方也不是多有钱的组织,博物馆馆长也两袖清风许多年了,因此他们给出的报酬绝对算不上可观,哪怕是请个持有证书的普通通灵师都要不止这个价了,更何况是忒弥斯呢?结果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

从来深居简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忒弥斯,竟然选择了出手相助。

菲奥娜也是第一次被分配到这种正式的、跟专业官方挂钩的任务,紧张得手都有点抖,她原来还想提着蝙蝠侠变成的橘猫去给自己壮胆的来着,结果一回头,好家伙,橘猫和三花已经齐齐睡倒在了地板上,那种被猫咪们用过分人性化的目光注视着的微妙感也不见了,一看就知道这俩人又变回去了。

菲奥娜:好气哦,连抱着蝙蝠侠牌的大橘猫去给自己壮胆都壮不得!

暗网的委托必须在接到之后48小时内赶往案发地点,如果案发地点和接任务的人没有跨国,那就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像菲奥娜这种在同一个城市内的,就必须即刻出发不得延误,幸好她还没来得及把那个专门收拾出来的箱子归位,还是可以拎包就走的。

在她抱着猫、拖着那个装满了各种各样通灵用具的箱子出门的时候,花店对面的楼房上,有个轻巧的身影一掠而过,敏捷优雅的样子和菲奥娜怀中敦实的橘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哥谭警方本来就对大名鼎鼎的忒弥斯充满了好奇,不过只有一小部分人之前在电话里听过她的声音,真人的话也只有几名警察在格林女士家中见过披着斗篷的她,虽然见不到正脸,可是还是被迫签下了最高级别的保密协议,可以说这是忒弥斯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亮相。

虽然大家都知道如果要去见忒弥斯的话,就要签那一串又臭又长的保密协议,签完了之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也会平生种种不便,但是出于对科学以外的力量的好奇,也出于对愿意维护正义的人的向往,几乎今晚没人请假,全都自愿选择了不加薪加班,顺便签下了保密协议想看看忒弥斯究竟是什么人。

菲奥娜是打车前来的,毕竟要“即刻出发不得延误”,因此来得很快,几乎不到十分钟她就拖家带口地站在了哥谭警局的门前。她把车费和小费一起仔仔细细地点了出来送给驾驶室里那位明显也松了一口气的司机,柔声劝道:

“既然您这么害怕开夜车,不如休息几天?”

这个司机明显也是个良民,他选择搭载菲奥娜的时候就一直在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心如擂鼓两腿打颤了,毕竟大晚上点名要去哥谭警局的,不是要去报案的受害人就是要去闹事的疯子。前者的话还好,后者的话那就是人命关天的生意了。

可他委实缺钱的很,今晚要是再接不到单子,不光付不清今晚空车跑的油钱,明天的伙食费也是个问题。他抖着手把菲奥娜的箱子搬上车的时候,只能从她披着的斗篷和硕大的兜帽下,看见她一点细白的、尖尖的下颚,清瘦得很,又白得很。

不光不像那种面色红润血气充足的好人,甚至都不像个活人!更吓人了好吧?!

好不容易把人安全地送到了哥谭警方的门口,他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呢,就又肝胆欲裂地听到这个披着长长的黑斗篷的女孩子用轻描淡写的语气说出了他私密的家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