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魏紫气的浑身发抖,“赵二这狗贼!吓坏了我儿子我饶不了他!”
家仆低着头装哑巴。
长风瑟瑟,夕阳渐沉。陆舜华看着站在初春草木中的叶魏紫,看她气的跳脚,骂自己大大咧咧的丈夫,念叨自己胆小怕事的儿子,心里竟萌生出一股欣慰感。
当年她没来得及参加阿紫和赵京澜的婚礼,如今再去看,她虽然长了年纪,有了成熟妇人的韵味,但脾性一点没变。
赵京澜将她保护得很好。
真好啊。
*
叶魏紫十万火急想赶去地牢接儿子,嘴里把赵京澜这王八蛋骂了千百遍。陆舜华看她确实心急难忍,便提出让她先去地牢,把赵韫之带回来。
她们来时为了不引人注意,是悄悄走来的,如今家仆来报也只骑了一匹马,渲汝院离赵府有一定路程,要是走着去恐怕天黑了都到不了。
叶魏紫再在心里头把赵京澜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丝毫不在意也把自己骂进去了。她为难地看了眼陆舜华,陆舜华立刻明白她眼中含义,淡淡道:“阿紫,你去吧。”
“那你?”
“我自己走回去。”
叶魏紫嘴唇翕动,似在犹豫。陆舜华看她这样心中多出几分明了,她对叶魏紫说:“没事的阿紫,走一段路罢了,我又不是瓷器。”
叶魏紫犹豫再三,翻身上马,提着缰绳回头,冲她喊道:“你先回赵府别院等我,我把韫之接回来就来找你。”
陆舜华站在原地点点头。
叶魏紫这才一夹马肚,马儿嘶鸣一声,疾驰而去。
就在这时,陆舜华突然开口道:“阿紫。”
叶魏紫勒住绳子,侧过头看到站在夕阳里的陆舜华,一身黑衣包裹着一个不是人间的躯体,那双看着人时黑洞洞的全是死气的眼却意外鲜活了起来。
陆舜华往前走两步,向她伸出自己的右手,紫红尸斑在温柔的光里居然也不再可怕。叶魏紫没懂她什么意思,下意识伸手握住了陆舜华伸出的右手。
她的手指是冰冷的,没有半点儿温度。
“阿紫,你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陆舜华抬起头看她,风吹动厚重的面纱,露出她修长的脖颈和脖颈上刺目的伤痕,“最好的,最好的朋友。”
叶魏紫受她感染,抬眸一笑,恍惚像极了十五岁的少女,“同我说这个干嘛,肉麻死了。”
“有的话需得亲口说出来,不说出来,总觉得有遗憾。”陆舜华说,“谢谢你,阿紫。”
“谢什么?”
陆舜华笑笑,摇头不答。
“阿紫。”她低低叫着叶魏紫的小名,“阿紫……”
“六六。”叶魏紫坐在马背上看着她,“你还有什么事?”
陆舜华摇摇头,淡淡的夕阳金光下,她迎着光仰起头,看面前的叶魏紫,也看她身后的大好河山。
“我觉得上京很好,我是上京人,生于上京,不管怎样也总归要回到上京来的……”她喃喃说道,往后退了几步放开叶魏紫的手。
她说:“以前他总同我说,让我不要和江山黎民吃醋争宠,我那时候不懂,只觉得在他心里可能全天下什么都比陆舜华来的重要。可现在看看好像能懂了。”
苍白的手指指了指沐浴在余晖里的上京,太阳完全落下去了,可是上京的繁华不灭。这是上京,是大和最坚不可摧的皇城,平安河护着它,圆月街点缀它,它静立此处,迎来送往,生生不息。
“上京多美啊……”她弯起笑,轻声说:“这是我们的故乡,它没有被毁没有被夺,依然是大和子民的上京……真好看……”
陡然提起江淮的名字,叶魏紫愣了一瞬方才反应过来。
她声音低了几分说道:“你别想他了。”
八年后的江淮早已经不是那个意气风发,虽则冷漠但并非不近人情的江淮。
他是征南大将军,是上京的守护神,是天下人的江淮。
时势造英雄,他当年血洗南越皇族,迫南越归降,皇帝顺势设立大都护府,将南越置于大和的直接统治之下,改称南疆,江淮自此一战成名。
他凭着一腔恨意义无反顾地扑到了时势当中,做了历史的书写者,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哪怕那场战役的代价,是他的未婚妻子。
没有人去问年轻的将军,江淮你后不后悔?
因为无论是当年死于青霭关一役的宸音郡主,抑或是更多无辜枉死的臣民百姓,统统都只是历史的尘埃,他们在史书上留下的痕迹不过寥寥几笔。
历史如潮水前进,尘埃淹没于湍流,至多得一声叹息。
天下人永远会记得英雄,记得壮举,可没有人会去问一问,立于史书之后那个有血有肉的男人,当年那场惨烈的战役,你到底有没有后悔。
或者,你到底难不难过。
——
会有肉的,低调,明年写。(篇幅可能短点)
南越改称南疆,对照另一本《红妆》文案,这里是《红妆》发生的大概五十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