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咬人的兔子(1 / 2)

拥有将近七百年历史的罗桐柴尔德公爵府邸在李浮屠眼中是一样巴洛克建筑的标本,事实上奥格斯歌城的古典主义信徒们仍然暗地里评价它“离经叛道”,不同于毗邻的澳狄斯亲王府邸那种哥特色彩,华贵气魄的罗桐柴尔德建筑对细节的专注甚至到了繁琐堆砌的偏执地步,事实上李浮屠发现这座建筑内的成员上到公爵夫妇下到清理花园的仆人,都有对细节吹毛求疵的癖好,而他每个星期都要打交道的变态礼仪官无疑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某人妖一脸职业化笑容暗藏杀机地盯着李浮屠袖口,像是看到了人世间最惨绝人寰的场景,阴阳怪气道:“尊贵的奥古斯丁少爷,一名绅士贵族的袖口应该钉上钉子,尽管这些扣子永远不会解开。”

……

某人妖很敬业道:“敬爱的奥古斯丁伯爵,您应该把那块绘有罗桐柴尔德紫曜花家徽的手绢叠放在袖口,而不是叠放在上衣口袋。”

……

某人妖端着一杯盛放有金黄液体的水晶杯,一脸自我陶醉:“我未来的罗桐柴尔德家主,请您记住,吃阿萨利鲟鱼的时候最好喝来自摩尔苏地区的白葡萄酒,而吃牛肉的时候则需要喝类似杰安帝红葡萄酒的纯正红酒。”

……

这位如同一只苍蝇在李浮屠眼前晃来晃去的人妖就是他的私人礼仪官闼特姆,他有一张据说是让奥格斯歌城名媛疯狂嫉妒的漂亮脸蛋,一双如何都不应该长在男人脸庞上的桃花眸子,白皙的肌肤,无懈可击的仪态举止,但李浮屠实在忍受不了这个人妖花样百出的兰花指,还有就是这位闼特姆有严重的自恋倾向,希腊神话中有个叫纳西色斯的英俊少爷爱上了水中的倒影,而这家伙有事没事就掏出随身携带的镜子自我陶醉一番。

李浮屠自己有个单独的书房,说是书房,却只有一本内容浩瀚《神圣帝国史》,惹眼的物品有两件,一把传闻染过龙血的古老大剑,还有一张华美异常的银弓,雕刻有紫曜花徽章,站在窗口,李浮屠就能够看到澳狄斯亲王的草坪,只不过这么多年极少看到有人在草坪上逗留,澳狄斯亲王府给他的印象就是一名垂暮的老者,了无生气。

“奥古斯丁少爷,我想确认一点,您有在听我的话吗?”

闼特姆笑容愉悦,语调异常温柔,可在李浮屠知道这只笑面狐狸越是笑得灿烂就证明他离爆发边缘越接近,这也不能怪这位子爵修养不够,任何一个人不喝一口水唠叨了两个钟头却得不到半点回应后都不会心情愉快。

只能转移话题的李浮屠指了指澳狄斯亲王府,疑惑道:“闼特姆子爵,为什么我从没有见过有人出现在草坪上,如老师您所说,在阳光下喝一顿正宗的玛索亚下午茶是一个塔伯区贵族最大享受呢。”

兴许是李浮屠的态度足够尊敬,或者是这个话题勾起了闼特姆的兴趣,他的隐藏怒气被成功转移,轻声叹息道:“那是因为外人都不知道澳狄斯亲王的娇贵女儿是个一出生就注定要在轮椅上渡过一辈子的可怜孩子。”

随即他补充了一句,“那个孩子,是我见过最温顺古典的女孩,如果不是神明的疏忽,她本可以成为奥格斯歌城最优雅的贵族。”

李浮屠纳闷道:“不是说教廷牧首和帝国首席魔法师都有让人起死回生的神圣本领吗?”

“起死回生?”

闼特姆笑着摇了摇头,不置可否,站到李浮屠身旁,望着那栋高耸入云的澳狄斯亲王占星楼,道:“再者,我们的城主大人可是在宫廷晚宴上直言神一样的牧首大人是皇帝陛下的走狗,最致命的是这位城主大人还加了一句‘这条走狗偏偏还不忠诚’,天啊,我真不敢置信,难道是当晚城主大人手中那杯威灵顿白酒太过猛烈?”

李浮屠目瞪口呆,这个澳狄斯亲王还真不是一般的霸气十足,在神圣帝国,得罪了教廷的精神领袖牧首,并不比得罪皇帝来得轻巧。

闼特姆感慨道:“奥古斯丁少爷,恳请您千万别忘了,主是宽宏的,但也是严厉的。兴许,那就是主对澳狄斯亲王的惩罚吧。”

虽然这家伙娘娘腔到令人发指,可听到这句发自肺腑的提醒,李浮屠再瞧他下意识做出的兰花指也稍加顺眼。

闼特姆离开公爵府的时候,又情不自禁抛了个媚眼,悄悄对李浮屠小声道:“奥古斯丁少爷,我建议您在将来选择职业的时候,能够考虑一下梵特兰蒂冈的白品教士,我可是听说当年为您施洗的督主教伊耶塔大人,哦,不,是红衣大主教伊耶塔大人一直对您念念不忘呢。我相信,您会在主的带领下将罗桐柴尔德家族带入崭新的辉煌。”

李浮屠没有在意。

前世大致了解基督教史的他对叫教廷这类机构兴趣不大,倒是很好奇这个世界的异端裁决所是如何的黑暗,但也仅仅是点到即止的好奇而已。